1、准备资料:
- 医院出具的用血发票或清单。
- 个人的献血证、身份证。
- 家属的身份证以及代理人身份证。
- 献血者与用血者的亲属关系证明,例如户口簿、结婚证、公安局开具的直系亲属证明。
2、提交申请:
张舒雅 - 在中心血站财务科完成所有手续。
3、根据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献血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无偿献血者享有终身用血报销的权利,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可享受献血者自最近一次献血时起五年内的用血报销,期间可按照献血总量的两倍报销;终身可按献血总量等量报销。
问题解答:
- 如果您已持有献血证,献血之日起5年内,献血者可****献血量5倍的血液;其直系亲属可****献血量等量的血液,如果献血者为200毫升,那么在5年内,献血者本人可免费用血1000毫升,其直系亲属可****200毫升血液,若无献血证,则需缴纳用血费用,并额外支付等价的用血互助金。
李东海 请确保按照上述步骤操作,以顺利申请用血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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