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卡欠款及滞纳金的问题
当信用卡欠款未还清并被注销后,是否还会产生滞纳金呢?答案是有可能的。
信用卡欠款不还,会面临两种“罚款”,首先是滞纳金,根据未还款的最低额度计算,通常是未还最低还款额部分的5%,而最低还款额通常是基于欠款本金的10%来确定的,另一种是罚息,每天按照欠款本金的万分之五来计算。
以一个1万元的欠款为例,来具体说明一下:
1、最低还款额为1万元的10%,即1000元。
2、滞纳金则是基于这1000元的5%,也就是50元。
3、罚息则是每天按欠款本金的万分之五计算,即每天5元,若以一个月30天计算,罚息总额为150元,这样,第二个月的还款本金将增加至10200元,而当月的滞纳金和罚息将基于这个新的金额进行计算,如此类推。
信用卡每年还需支付年费,各家银行年费标准大约在80至100元之间,而年费也会被计入欠款本金,并按照复利方式进行计算。
若持卡人的信用额度只有1万元,当欠款计算到第二个月时,总额超过1万元并超出其信用额度,那么持卡人还需支付超限费,该费用是超限部分的10%,若持卡人在欠款未还之前有提现行为,提现费和超限费都将被计入欠款总额,成为罚息的计算基数。
这样看来,一年后,除了原始的1万元本金外,还款人还需支付大约3000元左右因“利滚利”产生的“罚款”。
关于欠款是否有滞纳金的问题,需要明确一点:滞纳金在这里通常被视为违约金,对于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分析欠款的性质,因为欠款可以是因民间借贷产生,也可以是因合同产生。
针对这两种情况分别说明:
对于因民间借贷产生的欠款:
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违约金的,但可能会有利息,具体要看欠条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欠条约定了利息并且该利息不超过法律的最高限定(年息24%),那么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若欠条中没有约定利息,那么在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中,法院通常不支持利息。
对于因合同产生的欠款:
一般情况下,合同中都会有违约金的规定,具体是否有违约金以及违约金的多少,还需要看合同的标的额以及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是如何计算的。
对于信用卡欠款及滞纳金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不同情况下,处理方式也会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