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伴郎在新婚之夜性侵新娘,被新加坡判6下鞭刑,鞭刑为何让人望而生畏?
一伴郎在新婚之夜性侵新娘,被新加坡判6下鞭刑,鞭刑为何让人望而生畏?
说是鞭刑,但新加坡用那玩意根本就不是正常的鞭子。
且不说犯罪者还被判了7年的事,就说说新加坡鞭刑用的鞭。
严格来说那种刑具已经不能算是鞭子了。新加坡的法律规定,鞭刑连续抽打的上限是24下,也足以说明,这种刑具其实是可以要人命的。
新加坡鞭刑,3下起步。有人说,这是世上少有的酷刑,要求一鞭下去就皮开肉绽云云。
差不多吧。
宋芸桦 其实真正够狠的地方是,这个鞭刑多半不是让罪徒一次把罪受完,而且最关键或者说最要命的是,虽然只判了6下,实际上未必打多少下。
鞭刑又叫笞刑,其实不仅新加坡,印度、马来西亚、非洲和中东等国也有,只不过不像新加坡那么狠。
刑鞭,选的是一种东南亚的藤条,长1.2米,直径1.3~1.5厘米。这种藤条可遇不可求,因此,新加坡的藤鞭它本国都没有,都是从马来西亚进口的。
行刑之前,刑鞭还要在水里泡一晚。说是消毒,但是在受刑者看来,那也等于附魔。皮鞭子沾凉水,这都是千古流传的老办法。
行刑当然是要让罪犯体会到痛苦,皮开肉绽是肯定的。新加坡那边的做法更绝,6下鞭刑还未必一次打完,有可能打3下就暂停,等罪犯的伤口开始结痂了,再打。
这个判断不仅是看罪犯的身体挺不挺得住,还要看罪犯的心态。
鞭数少,如果罪犯不知悔改以为挺过去就完了,行刑者会以罪犯不能应对恐惧而暂停执行,6下分两次执行。
鞭数多,比如说张三被判了18鞭,每次打6下,张三受不住了假装昏厥,狱医会过来检查,一看是假昏,继续打。
这在心理上对罪犯是极大的折磨。想豁出来一次把罪受完,或者拖时间分担这种痛苦,都不可能做到。
之后,在将愈未愈的伤口上继续抽打,这种痛苦恐怕没多少人能承受。而且这样的话必然留下永久性疤痕。
吴浩康 当然,如果罪犯实在承受不住了,会把剩下的鞭数转换为刑期。这也是为什么被判多鞭的人装昏厥的一个原因,也是狱医每打一鞭就检查一次的原因。
最可怕的就是,最后真正打在罪犯身上,未必打多少下。
新加坡那边,在服刑中犯错也要被施以鞭刑。而罪犯每次最少挨3鞭,最少要修养2个月。这2个月里由于带伤行动不便,肯定会有违规的地方。违规了怎么办?还得打。换句话说,只要想打你,就一定有理由打你。
所以,判虽然只判了6下,罪犯真正挨多少下那可不一定了。
还有,被判处鞭刑的罪犯不会被告知什么时候执行,通常都是执行的当天才会通知。
被执行前,这种提心吊胆……是吧?
所以很多罪犯宁可被多判几年,都不愿被判鞭刑。这种刑罚,彻头彻尾地体现了一个词叫“生不如死”
此外,受过鞭刑的人,将来从事的职业受限制,当然如果是没结婚的也会影响结婚了。而且受过鞭刑的人若是再犯罪,处罚默认加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