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术研究,中国旅游地理区划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体系:
全国层面: 将全国划分为9个具有地域辨识度的旅游带,这些旅游带以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的基础为原则划分,重点考虑旅游资源的分布特征和区域发展的协调性,每个旅游带涵盖多个省市自治区,具有较强的区域完整性和协调性。
省级层面: 在省市自治区内部,根据行政区划和旅游功能的完整性原则划分旅游省(或称旅游副区),这些区划注重行政区域的完整性和旅游功能的统一性,是上级旅游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级层面: 在省份内部,根据旅游资源类型的分布特点和地域相似性划分旅游地区(或称旅游小区),这些小区通常包含多个县区,具有较强的旅游功能集中度和资源禀赋一致性。
这种多层次的旅游区划体系充分考虑了旅游区的内部相似性和区间差异性,各级别划分既保持了区域内旅游资源的集中性和统一性,又通过梯级划分实现了不同层次的功能差异化,区划等级越高,区域范围越大,所包含的自然和人文资源越复杂多样,区间差异性也越强。
旅游区作为具有旅游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其主要特征包括:
- 地域性:旅游区划分基于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的基础,具有明确的地域辨识度。
- 层次性:通过多级划分实现不同功能层次的协调统一。
- 系统性:各级旅游区之间存在密切空间关系和功能联系,形成系统整体。
- 优化性:区划注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旅游服务的优化布局。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