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三方协议,如A公司欠B公司货款,B公司欠C公司款,A将款直接付给C公司,发票是B公司开具,税务认可吗?
签三方协议,如A公司欠B公司货款,B公司欠C公司款,A将款直接付给C公司,发票是B公司开具,税务认可吗?
杨宗纬
首先明确一点A与B、B与C之间是经济业务往来关系,证明其经济关系的凭证是发票,ABC三家单位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签订的协议是债务清偿协议,与经济业务往来没关系。
即使A将款直接付给C公司,A记账也是记冲减B单位的往来欠款。税务认可是对业务真实合法性的认可,即AB、BC之间的经济业务必须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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