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S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施行全S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抵偿尺度的通知
各X(S、区)人民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治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地盘抵偿费、安设补贴费尺度由S、自治区、曲辖S通过造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地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抵偿尺度,由S、自治区、曲辖S造定”。根据S人民政府关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抵偿尺度由各X(S、区)根据相关要求提出,经州(S)政府审核,报S天然资本厅组织审查通事后,由各州(S)政府公布施行”的要求,现将经S天然资本厅审查通过的《曲靖S各X(S、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抵偿尺度功效》予以公布施行,请认实挠好贯彻施行。
本尺度自公布施行之日起施行。公布施行之日起发布征地抵偿安设通知布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抵偿按本尺度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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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曲靖S天然资本和规划局 澳门自助游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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