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军转赋分标准?
依据江西S直单位接收安置副团职以下军转干部暂行办法(赣军转联〔2015〕1号)
江西SS直单位接收安置副团职以下军转干部考核赋分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在S直和中央驻南昌城区单位(简称“S直单位”)接收安置的副团职以下的军官、副处级以下的文职干部和军队专业技术转业干部量化考核积分,考核总积分由条件分、附加分两部分组成。
一、条件分计分标准
1.军龄计分,军龄每月计0.1分。
2.任职计分,副团职、副处级、技术9级以上军队专业技术转业干部计65分;正营职、正科级、技术10级军队专业技术转业干部计60分;副营职、副科级、技术11级军队专业技术转业干部计55分;连职以下、科员以下、技术12级以下计50分;任现职级每月加0.1分,转业时担任部队主官的,另加2分。
军队专业技术转业干部自愿选择非参公事业单位安置的,另加3分(该加分只在积分双选阶段选报非参公事业单位志愿时有效)。
3.军衔(警衔)计分,少尉计1.5分;中尉计3分;上尉计4.5分;少校计6分;中校计7.5分;上校计9分;大校计10.5分,现军衔(警衔)满4年后每增加1个月加0.05分,文职干部按相对应的职务级别、军衔(警衔)级别计分。
4.学龄工龄计分,从地方DX毕业直接入伍(含国防生)或入伍前参加工作的,其在校学习和工作时间按每月计0.05分。
5.学历计分,军转干部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大专学历的计1分;DX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计2分,获单项证书的计1.5分;获得双学士学位的计2.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计3分,获单项证书的计2.5分,取得博士学位的计5分,具有两个以上学历的,以最高学历计分,不累计计分。
计分截止日期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统一确定的转业时间。
请问我应该如何理解这些标准呢?
根据规定,军龄是计算条件分的重要因素,军龄每月计0.1分,这表明军龄越长,得分越高,副团职、副处级、技术9级以上军队专业技术转业干部的军龄计65分,而连职以下、科员以下、技术12级以下的军龄计50分。
如果一个人拥有30年的军龄,那么他的条件分将高达18分(30年 × 0.1分/月 = 3分)。
任职资格也是条件分的一部分,副团职、副处级、技术9级以上军队专业技术转业干部分别计65分、60分、55分;正营职、正科级、技术10级军队专业技术转业干部分别计60分、55分、50分;副营职、副科级、技术11级军队专业技术转业干部分别计55分、50分、45分;连职以下、科员以下、技术12级以下军队专业技术转业干部分别计50分、45分、40分。
一名正营职的军队专业技术转业干部,在其他所有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其条件分比副团职的高3分。
军衔(警衔)也会影响条件分,少尉计1.5分,中尉计3分,上尉计4.5分,少校计6分,中校计7.5分,上校计9分,大校计10.5分,现军衔(警衔)满4年后每增加1个月加0.05分,文职干部按相对应的职务级别、军衔(警衔)级别计分。
如果一个军队专业技术转业干部有多个军衔(警衔),那么他最终的条件分会按照最高军衔(警衔)来计算,一个大校军衔(警衔)的军队专业技术转业干部,他的条件分将是10.5分。
学历也是一个重要的条件分项,军转干部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大专学历的计1分;DX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计2分,获单项证书的计1.5分;获得双学士学位的计2.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计3分,获单项证书的计2.5分,取得博士学位的计5分,具有两个以上学历的,以最高学历计分,不累计计分。
一个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学位的军队专业技术转业干部,他的条件分将是3分,如果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历,如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则以最高学历(即博士研究生)为准进行计分。
军转人员在计算条件分时需要综合考虑军龄、任职资格、军衔(警衔)、学历等因素,并按照规定的计分标准逐项累加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