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S:307斤鲟鳇鱼以4.6万元价格卖出,三人被提起公诉, 你怎么看?
关于抚远S一则鲟鳇鱼交易及相关人员被诉的新闻,我深感关注,面对这样的事件,我认为有几点值得深思。
这起事件中,307斤鲟鳇鱼以4.6万元的价格售出,这一数字背后反映出的是鲟鳇鱼资源的珍贵与稀有,回想起儿时亲眼目睹的几吨重鲟鳇鱼,如今几百斤的已是难得一见的珍稀生物,这种趋势令人痛心,因为为了眼前的短暂利益,不惜采取绝种捕捞的方式,这种行为确实令人愤慨。
这一事件也暴露出管理上的漏洞,禁捕期是保护渔业资源的重要措施,必须得到严格的执行和监督,对于违反禁捕期规定进行捕捞的行为,必须予以重判重罚,以儆效尤,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保护渔业资源的重要性,也是必不可少的。
我认为对于发现禁渔期捕鱼行为的人应当给予重奖,这样的举措可以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到保护渔业资源的行动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当偷捕鱼者如同老鼠过街时,我们离真正的资源保护也就更近了一步。
这起抚远S的鲟鳇鱼交易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保护渔业资源不仅需要法律的严惩,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让我们携手起来,为保护珍贵的鲟鳇鱼资源,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态环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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